美好明天经济师考试培训费用损失险投保须知

美好明天经济师考试培训费用损失险

投保须知

 

一、投保须知

(一)投保地区

本保险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财险”)承保,保障区域限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不支持投保。

(二)保单形式

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陆中国人保官方网站http://www.epicc.com.cn自助验证和查询保单。

(三)如实告知

您应当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我们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否则我们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1、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退还保险费用。

(四)相关授权

如您投保此保险,视为您本人授权中国人保财险可以从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索取与您本人有关的数据、资料和证明,作为审核本投保申请及评估相关理赔申请的依据。

(五)信息安全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不受到非法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六)偿付能力告知

根据《中国人保财险估分有限公司2018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中国人保财险在2018年第2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8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79.74%,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达到监管要求。

(七)风险综合评价

根据《中国人保财险估分有限公司2018年第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中国人保财险在2018年第1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为B类。

二、产品说明

(一)本保险产品是指学员参加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的培训课程时,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财险”)的个人培训损失险(又称“不过退费险”),并按保险约定条款交付保险费(简称“保费”),保险公司同意按照保险约定条款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产品。其中,被保险人为学员,保险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保学员在投保时须首先同意相关保险协议、服务协议和投保须知,然后购买个人培训损失险。

(三)保险金额(简称“保额”)计算方式为按考试科目赔付,单科赔付金额及科目明细详见相关保险产品说明。

(四)投保成功后学员可登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站验证保单。

(五)学员申请退保时会向学员投保手机号发送短信进行身份验证,身份一致方可申请退保。

(六)等待期:自投保成功之日起的7个自然日为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保单生效。

(七)理赔条件

1.在1年的培训有效期结束后仍未能通过的考试科目可获得单科培训费的赔偿; 单科学费金额=培训费总金额/培训单科总科目数;

2.理赔的科目单科成绩在总分的40%(含)-60%(不含)分之间,以中

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考试成绩为准;

3.申请理赔时,对应科目在国家规定考试时间前(包含等待期)机构安排的直播+回放+录播累计至少有30天的有效学习天数; 其中,被投保科目应当是学员购买的指定班型课程中包含的科目,学员不可对未购买的班型课程中的科目或班型课程中不包含的科目进行投保;

4.有效学习天数定义:学员在一个自然日之内观看视频(直播、回放、录播)的累计时长大于等于90分钟的,我们称之为1个有效学习天数;

5.免赔额20%。

(八)签约之前,您需要仔细阅读和研究保单的内容,特别关注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内容,比较保险费率的高低,了解您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满足需要,清楚您购买保险后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挑选最适宜自己的产品。

(九)投保人必须是学员本人,学员本人投保的才可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提醒您务必保证保单上的个人信息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否则上将会导致理赔不成功的后果。

(十)只有相互间诚信和如实告知才能公平地维护双方的权利,投保时您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讲清楚条款,同时也必须据实填写您的基本信息,切记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以确保您的利益和享受持续的服务,保险公司将对您所有个人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十一)本产品所有页面文字均为展示作用,具体保障方案等信息以购买成功后生成的保单为准。

三、投保声明

(一)本人已完整阅读并了解以上投保须知及投保险种的保险条款,尤其是对其中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本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二)当被保险人非本人时,本人确认已就该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以及保险金额等向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监护人进行了明确说明,并征得了其同意。

(三)投保单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属实,如有隐瞒或不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人同意中国人保通过北京美好明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相关软件和应用适时提供保险信息服务。